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:2009年3月12日,涉嫌制造美国历史上最大金融诈骗案的嫌疑人Bernard L. Madoff在纽约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出庭,对其全部11项罪名指控承认有罪,这11项控罪包括证券欺诈、洗钱以及作伪证等。若法院判决控罪成立,Madoff有可能面临最高150年监禁。
现年70岁的Madoff曾任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董事会主席,因涉嫌金融诈骗500亿美元于去年12月11日被逮捕,后获准以1000万美元保释,24小时接受警方电子监控。
12日上午10点,身穿防弹背心的Madoff在纽约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开始接受法庭答辩。Madoff在法庭上表示“很难用言语来表达对受害者的歉意”,并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。在发言中Madoff为自己的亲属开脱,否认犯有“共谋”罪行,并表示自己的兄弟与儿子的商业活动均合法。在整个发言过程中,Madoff一直未敢正视庭上的受害者。
纽约曼哈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Denny Chin当庭宣布,因Madoff“有动机也有办法逃跑”,有逃亡之嫌,故取消对他的监视居住,将其关押于曼哈顿看押中心。案件将于6月16日作出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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